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抓好“四个必须” 强化药品价格监管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12-13 19:42:40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徐宁 通讯员 赵正银)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保障辖区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稳定,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认真抓好“四个必须”,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药品涉及到千家万户,药品价格的稳定更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抓实、抓细、抓到位。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稳定药品市场的价格,二七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了“四个必须”的措施,以强化对药品市场价格的监管。“四个必须”是:

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必须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必须依法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药品经营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准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以及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必须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如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12月13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对政通路上的药店检查时看到,执法人员每到一家药店对所售药品标价情况一一进行检查,查看标价是否清晰,标价是否规范,标价是否对位,是否存在价外价以及药品储存等情况,检查的相当仔细和认真。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但认真查看药品价格情况,而且还详细的询问了药品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大森林药店的班长陈果果说:为了满足市民用药需要,药店想尽一切办法组织货源,以保证供应。同时,无论药品是否紧缺,但是从来都不涨价。

二七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介绍说:为稳定药品市场价格,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强化药品价格监管力度,该局向辖区各药品经营单位下发了《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要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必须认真对照提醒告诫函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自身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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