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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诊所死亡半月未解决 太康卫生副局长怒斥记者钻牛角尖

2012-06-11 16:51:5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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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记者就此疑问致电太康县卫生局,席副局长情绪异常激动地说:“我不管人事,我不知道”,并怒斥记者:“钻牛角尖”。随后记者短信至该局石局长,试图让其解释说明情况,但石局长并未回复。

河南太康县卫生局给记者书面回复称:“关于报道的‘太康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许明慎与事发诊所负责人郭会昌是对门邻居,这家诊所早在五、六年前就顺利拿到了资质,不知有没有关系’问题,经查:许明慎,太康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他大学毕业后,一直住在县城,其老家在逊母口镇西村,与郭会昌不是对门邻居。”

  6月4日,中经网健康频道刊发《河南太康19岁少女在诊所死亡卫生局涉嫌违规审批》一稿,引起国内多家网媒转载与网友的关注。该县卫生局回复称涉事诊所负责人郭会昌在2009年已辞职,并非国家医务人员,否认违规审批。而记者经多日调查发现,涉事诊所负责人郭会昌2012年初经批准却变成了医务退休人员,可领取退休金,卫生局却称不知情。日前报道,河南太康县板桥镇后席村的小新5月18日下午因头晕到“医院”就诊,医生给其注射了一支地西泮后突然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日前,记者就此事调查发现,这家所谓的“医院”本是一家诊所,却挂了“医院”招牌。事发诊所负责人疑系国家医务人员,太康县卫生局被质疑涉嫌违规审批。

  辞去公职人员仍享受退休金 卫生局称不知情

  6月6日,河南太康县卫生局给记者书面回复称:“关于报道的‘事发诊所负责人系国家医务人员,太康县卫生局涉嫌违规审批’问题,经查:郭会昌(涉事诊所负责人)1982年毕业于洛阳医专,1992年取得主治医师资格,1999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2009年注册成为执业医师。2009年11月份经卫生局领导批准辞去公职,2010年元月经卫生局审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始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设置医疗机构,而郭会昌是辞去公职人员,不属于这三类人员,所以,卫生局审批郭会昌诊所符合相关法规。”

  而中经网健康频道记者经过多日调查发现,涉事诊所负责人郭会昌原系太康县逊母口镇卫生院医生,但却不知何因在2011年末当地乡镇卫生机构改革时申报了提前退休,2012年4月份左右相关部门竟对其批准了退休。现可领取国家财政工资1083.8元(基本工资)。

  太康县卫生局给记者的“情况说明”中,说郭会昌已于2009年经卫生局领导批准辞去公职。记者不禁要问:辞去公职人员为何能享受国家财政发放的退休金?郭会昌又是如何变成退休人员继而享受退休金的呢?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在当地类似事件还有多少?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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