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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位农民起诉环保部 欲阻止环境违法企业上市

2012-05-28 09:04:43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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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

    据悉,河北村民潘志中、潘佐富将《行政起诉书》递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环保部撤销《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25日向记者证实,5月18日已收到该《行政起诉书》,但尚未立案。

  潘志中、潘佐富居住于河北省抚宁县留守营镇潘官营村,紧邻浙江伟明曾经投资在建的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2011年5月27日,河北省环保厅做出《关于撤销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通知》,要求浙江伟明在重新获得报批前,不得恢复建设上述项目。

  过去一年,环保部受理了数十个准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申请。然而,因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伟明”)的子公司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存在环评违规情况,环保部被两个农民起诉,并被要求撤销浙江伟明的环保核查程序。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夏军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全国律协环资委为该起诉讼的指导机构。

  对此,环保部相关人士24日回应称,被责令停建的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在浙江伟明上市环保核查范围。

  据悉,河北村民潘志中、潘佐富将《行政起诉书》递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环保部撤销《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25日向记者证实,5月18日已收到该《行政起诉书》,但尚未立案。

  潘志中、潘佐富居住于河北省抚宁县留守营镇潘官营村,紧邻浙江伟明曾经投资在建的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2011年5月27日,河北省环保厅做出《关于撤销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通知》,要求浙江伟明在重新获得报批前,不得恢复建设上述项目。

[作者: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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