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夫妻自驾游双双车祸亡 妻稍晚去世牵出遗产纠纷

2012-05-10 15:36:00 来源: 扬子晚报 
字号  

  自驾游小夫妻双双车祸亡 妻子稍晚去世牵出遗产继承纠纷

  儿子儿媳刚刚结婚不满两年,就在自驾游的过程中遭遇严重车祸去世,这本来就让老王夫妇(化名)悲痛万分。在处理完儿子和媳妇的后事之后,老王夫妇和亲家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孩子的遗产继承公证,继承儿子和媳妇的两套房子。但是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老王夫妇和亲家因为单独在儿子名下的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屋起了争执,因为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这套房子老王的亲家也有了1/3的继承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悲痛中来办公证房子又被分 老王夫妇与亲家起争执

  老王的儿子小王和妻子小李(化名)结婚还不到两年,今年年初,小两口开车去江西一带去自驾游,没想到在高速路上,小两口出了严重的车祸,同时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小王由于受伤较为严重先去世,而妻子小李在一个多小时后,也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这个噩耗,让双方父母都陷入悲痛之中。但是孩子去世了,日子还得过,在料理完小两口的后事之后,老夫妻4人来到南京公证处,办理两个孩子的遗产公证。

  小王夫妇,主要遗产就是两套房子,一套是夫妻俩在婚前双方一起购买的婚房,还有一套是老王家的房改房,在儿子小王一个人名下。本来,老王夫妇认为,自己儿子名下的那套房,本来就是自己家的,就由老两口继承,双方购买的房子,按照原来的付款比例,大家分分也就是了。但是,公证员在了解完事实情况之后,告诉老王夫妇,依据继承法,这两套房子不是老王夫妇想象中的分法。由于媳妇小李在车祸后比儿子小王晚去世一小时,死亡先后次序确定,那么小李在死亡之前,就作为配偶,自然继承了小王个人名下房子的1/3。而小李去世之后,这套房子的1/3就应该由老王的亲家老李夫妇继承。儿子和媳妇都没了,一下子房子又少了1/3,这让老王夫妇在感情上一下子接受不了,就和公证员以及亲家争执起来。

  公证员详解继承法解决矛盾 亲家依法获得30万元补偿

  看到老王夫妇情绪激动,公证员先是安慰了老王夫妇,然后耐心地给他们讲起了相关法律。由于小王夫妇车祸中死亡的先后时间已经认定,那么在小王去世之后,他名下那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应该由妻子、子女和父母亲共同继承。由于小王夫妇没有子女,那时小李尚未去世,小李就和小王的父亲以及母亲,每个人获得了该套房产的1/3。

  随后,小李去世,她继承的小王这套房产的1/3,也应该由配偶、子女和自己的父母一起继承。和前面情况相似,小李的配偶小王已经去世,又没有子女,所以这套房子的1/3,就自然由小李的父母继承,这就是为什么小王家的房子要给小李的父母1/3的原因。而如果夫妻双方在车祸中同时死亡,死亡时间无法推定,那么根据继承法,双方都有继承人,财产互相不继承,老王夫妇的那种分配方法才有可能成立。听完公证员对于法律的讲解,老王夫妇慢慢也接受了事实。

  最终在公证员的调解下,小王夫妇的遗嘱公证得以顺利办完,老王夫妇补偿给亲家30万元,拿回了对方对于房屋的继承权,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通讯员 王芃 记者 贾晓宁)

[作者:张志刚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