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第一时间|真情时刻|奇闻异事社会聚焦|社会万象|人生百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原网>>社会频道>> 猛料台

同性强奸遇法律空白 专家建议男性纳入强奸罪对象

发布时间: 2011-02-23 10:27:00     来源: 检察日报     

 建议将男性纳入强奸罪对象范围

  就男性性权利的保护,赵秉志建议将男性纳入强奸罪的对象范围,以加强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围绕这一话题,赵教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您为什么建议将男性纳入强奸罪的对象范围?

  赵秉志:我国现行刑法典中的强奸罪对象只包括女性。从逻辑的角度看,这存在着明显的立法不周延问题,保护的范围欠缺。因此,我国应当将男性纳入强奸罪的对象范围,以弥补我国刑法的这一漏洞,将男性纳入强奸罪的对象范围是弥补我国刑法漏洞的需要。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