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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仇子明刑拘撤销不是胜利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29 18:29:39   来源:华声在线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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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警方对仇子明的刑拘撤销,在我意料之中,但没有想到会有如此之快。在这起有点荒诞又赤裸裸真实的案件中,我没有读到太多舆论胜利的气息,反而更加强化了中国舆论现状的堪忧的意识。

  凯恩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仇子明作为一个专业财经报纸的记者,后者追踪报道前者的关联交易何罪之有?只要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会认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就算仇子明报道有误,但它作为报社层层把关通过的职务作品,凯恩公司也应按照法律途径起诉《经济观察报》,而不是仇子明本人。最让人不解的是,丽水市公安局作为公权力,面对这起民事案件,为何在事实未查清之前就对只负民事责任的仇子明发起网上刑事通缉?

  尽管《经济观察报》报社副总编辑王胜忠表示已经接到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的电话,已撤销对仇子明的全国通缉,并称“这是新闻界全体同仁的团结一致,共同捍卫新闻自由的结果”,但制造这起影响恶劣案例的丽水市公安局和凯恩公司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仅以道歉就可完结?

  在如今这社会,能有正义感且有勇气的记者也许不少,但有正义感又有勇气的媒体机构却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新闻还没发出就胎死腹中,中国太需要这样敢于直面惨淡现实的勇士了!现在,英雄出现了,我们的态度如何?是的,短时间全国各大小媒体都在报道这件事情,大范围的强有力的声援,为仇子明早日清白做的贡献功不可没,但也仅仅如此,面对随意践踏舆论监督和完全无视法制的丽江市公安局和凯恩公司,大家对仇子明恢复自由身已庆贺不已,无人再去关注其他。这是一种悲哀。

  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在将书面函件将传真至报社后表示,仍保留“案底”,继续进行调查,我倒希望公安局在调查仇子明的同时,能否也调查自己内部是否有人公权私用?能否联合证监会等机构调查仇子明报道中凯恩公司的问题?

  从2008 年进京抓记者的西丰县令张志国和河南灵宝王帅发帖被跨省事件的作俑者再到如今仇子明事件,为何当权者可以毫不犹豫甚至本能地打压舆论监督?是因为舆论监督缺乏保障吗?我想不是,至少从宪法到法律法规都赋予了我们足够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与舆论监督之所以如此寸步难行,莫过于打压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得到惩罚的过少,即使得到惩罚,惩罚度也过低。如此状况使得一般民众面对强权者打压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时一般退而避之,最多也就像仇子明这般坚守立场,以自身安全为最大胜利。

  知名评论人五岳散人在关注这起事件时表示,这并非是对于一个记者的通缉,而是对于舆论监督的一次通缉,如果此事继续发展下去而令其得逞,关在他们拘留所、将来站在被告席上的,就不是一个记者,而是舆论监督本身被审判。当一个社会中的记录者因此而噤若寒蝉之时,这个社会会堕落到什么程度想必是可以预期的。如果需要审判舆论监督,那么,请让我们一起站在那个被告席上。是的,如果舆论监督再脆弱下去,我们社会将何去何从?(编辑:jen)

【 作者:罗浩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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