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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取款手续费上调合不合法?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27 08:26:59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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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犹不及”

  网友“海子”说,站在银行业者的角度看,涨价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国内目前流行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银行管理层首先想的是最大化股东利益或本企业的利润。跨行取款若不设任何门槛,等于是将本行客户免费让其他银行共享,特别是对于那些网点较多的四大国有银行而言,是在无条件“为他人作嫁衣裳”。因此,适当地对个人收取跨行取款手续费,有利于促进银行间合作的积极性,为公众提供更丰富、更便利的金融服务,相信公众也能理解。

  但凡事过犹不及。如果说单笔1元至2元的小额收费人们还能承受的话,那么4元至5元的标准显然有些离谱,因为这无异于直接限制跨行取款,其结果很可能是:整个银行体系变得越来越支离破碎。公众为了满足取款需要,要么支出更多的“靴底成本”,走更远的路;要么是办理更多的银行卡,并为此额外支付办卡费用。无论如何,都会增加公众的交易成本,削弱其福利水平。

  理论上,广州、深圳等地的居民当然可以用脚投票,放弃收费4元的银行,转投那些仍收费2元的银行。但理论总是苍白的,现实中人们将发现,他们的工资卡、校园储蓄卡、退休金卡通常是单位或有关部门指定某家银行统一办理的,从一开始就与该银行捆绑在一起,没有选择退出的自由。(编辑: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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