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国家一类新闻网站--中原地区最大的新闻门户网站 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独家责任

独家责任:尿毒症患者李贵华的生死转折(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9-03-27 09:42:46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一个星期前,农民李贵华在家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尿毒症,三四十万的治疗费用,让他无法承担。一个星期后,他躺在了河南省人民医院的病房里,接受治疗,等待肾源,治疗和生活费用全免。命运,突然峰回路转,源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在当地进行农民工返乡调研的中央办公厅督察室领导,从此在家“等死”的他,开始了新生。李贵华的背后,是一个患有大病亟待救助的群体,他们也期待一个社会体制层面上的“新生”。

病房内,妻子细心地照料病床上的丈夫 

  噩耗 12年前哥哥因尿毒症去世,如今他也被查出患有此症

  李贵华发现自己身体出状况,是2008年11月的一个下午。

  当时他正在浙江一家工地干活,感觉身体困乏发软。他给妻子孙具玲打电话说,“身体不舒服”,孙建议丈夫回家,“在家里看病比大城市好歹便宜点”。

  李贵华没有回家,他想象不出自己能得什么大病,“可能是累着了”,他跟妻子说,休息一段时间就好了,他想支撑到过年,可以多赚俩月钱。

  半个月后,身体彻底无法支撑,11月23日,李贵华回到老家,他决定好好休养几天。25日晚上,李贵华的身体开始抽搐。家人连夜把他送到固始县人民医院,诊断很快出来了,李贵华患有尿毒症。

  “搞错了,一定是搞错了!”对于结果,李贵华不能接受;对于尿毒症,他并不陌生,12年前,哥哥李贵红就因此病去世,他不相信同样的悲剧会在一个家庭两度上演。

  1996年,新婚5个多月的哥哥李贵红,被查出患有尿毒症,半年之后去世,留下的是刚出生40天的女儿和3万多元的欠款。为让侄女得到更好的照顾,思来想去,李贵华提出愿与嫂子结婚

  婚后,老实忠厚的李贵华待孙具玲母女很好,“女儿一直以为他就是亲爸,俩人可亲了”。婚后3年,孙具玲又生了个儿子。

  李贵华一家四口,家有10亩地,承包了别人10亩地,他所居住的村庄位于豫皖交接,典型的农业村庄,更接近于南方生活,每年种植一季水稻,20亩地的纯收入也就是万把块钱。

  出外打工是村民改变生活状态唯一的出路,李贵华有一手粉刷的好手艺,农闲时间就跟着建筑队在外打工,农忙时间回家务农。在小两口的努力下,不仅还上了哥哥患病时欠下的3万元,还从原来的草房搬进了两层小楼。

  孙具玲说,以前一家挤住在几间破旧的草房里,房子“冬凉夏暖”破旧不堪。2006年,盖了座两层的楼房,“建房花了9万元,而自己手里只有2万元,其余的7万全部是从亲戚朋友那儿借来的”。

  李贵华夫妻的目标是:两年时间还清所有欠款,然而目标还没有完成一半,李贵华倒下了。

  难题 肾移植手术需要三四十万,家里只借来了4万多元

  对于固始县人民医院给出“尿毒症”的诊断结论,李贵华不愿相信,他坚信哥哥的遭遇不会在自己身上重演。他打听到南京某肾病专科医院,决定去那里寻找一个自己想要的答案。

  两天后,夫妻两人借了4万元奔赴南京,南京医院查出李贵华还患有高钾症,在急诊上接受治疗,急诊上住了7天半,孙具玲见了丈夫两面。

  7天之后,结果出来了——就是李贵华最不愿意相信的尿毒症,医院建议住院透析治疗,或者进行肾移植手术,治疗费用保守估计需要三四十万元。

  李贵华数数身上带的4万多元,仅剩6000多元,他彻底崩溃了,坚持拒绝住院,要求回家,“治也治不好,花那钱干啥?”

  其实,第一次看病,李贵华已经动用了家里全部的积蓄——4500多元钱,还是他从浙江打工带回来的。

  李贵华参加有当地的“新农合”,看病可以报销,但他的治疗和药物费用,许多在自费之列,“急诊不报,营养药不报……”第一次看病整个花费的3900元,按照县级医院60%的报销标准,出院当天,医院给李贵华返回了1600元。

  而按照新农合的规定“不住院,不能给予报销”,李贵华在南京治疗的3万多元费用,则全部得由自己掏腰包。即使每次都能报,但每年报销不能超过3万元,这与三四十万的治疗费用,差距很大。

  李贵华简单算了算,盖房欠的钱还有4万多元,加上此次治病的钱,已经负债七八万元了。 “如果真的有一天不行了,她(孙具玲)哪有能力去还?”

  回到家,他们便去固始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所谓的住院治疗,其实仅仅在医院住了三四天,就回家养病了,没有办理出院手续。

  孙具玲说:“不办理出院手续,这样拿药,在新农合范围,可以报销。”孙具玲还到附近一家工地“提灰”,一天30元钱。

  等待 为了不再给家里增添负担,他决定放弃治疗

  刚回到家的李贵华还可以走路,一个人在院子里转转;后来,半卧在床上;再后来,躺在床上,无力动弹。

  “在家就是等死,没钱,有啥办法?”李贵华毫不讳言自己当时的状况,他坚决反对妻子再次出去借钱,“借也借不到了”。

  李贵华的家位于信阳市固始县草庙乡吕岗村,村子距离乡政府四五里地,距离固始县城20多里地,拥有12个行政村的草庙乡并不起眼,经济排名在乡里中等偏下。这里自给自足的人们,主要种植水稻,一年一季。

  草庙乡是个典型的农业乡镇,3万多人的乡镇,每年有一万多人出去打工,打工是村民唯一改变生活的途径,李贵华只是众多农民工中的一员。

  李贵华的亲戚和他一样,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从盖房到生病,但凡有点亲戚关系的,他们都借遍了,看病借的4万元,李贵华认为是亲戚能够借付的底线。

  2009年2月,医生给李贵华下了“死亡通知”——“如果不及时治疗,最多熬不过两个月。”

  当时的李贵华躺在床上,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看着年幼的儿子和女儿眼泪横流。

  孙具玲不甘心,她决定去乡民政部门寻求帮助,乡里人挺同情她的遭遇,但是政府也没有钱,他们告诉孙具玲一定会想办法的,但是要等时机。

  等多久?或许等不到那笔救助,李贵华已经走了。晚上,孙具玲躺在床上,一个劲儿地哭,黑暗中看不到一丝亮光。

  转折 中央办公厅督察室领导在当地调研时得知此事,非常重视

  亮光闪现的时候,是两天后,孙具玲正在工地上,中央办公厅督察室和当地政府的领导突然造访他们家。

  中央办公厅督察室领导的到来非常偶然,他们在当地调研“农民工返乡”问题,乡里就将此事反映了上去,“当地有个农民工,患有大病,无钱医治”。

  他们决定实地调查,在李贵华家,看到李贵华身患重病却无钱医治,令他们深受触动。他们将情况反馈给了河南省相关部门,引起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重视。

  很快,省卫生厅接到省委办公厅转发的帮扶通知,通知中要求省直各单位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共同帮助李贵华渡过难关。

  3月17日下午,省委督察室领导带着省人民医院的专家、护士,带着最先进的救护车和急救设备、药品,紧急驰向固始县。省人民医院同时启动紧急救治预案,成立专家组,拟定初步救治方案。

  18日一早,省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就开到固始县人民医院,接走了李贵华。经初步诊断,李贵华的病情为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重度肾性贫血、上呼吸道感染。

  专家们紧急制订了治疗方案:继续透析治疗、纠正贫血、控制感染及其他并发症,并进行控制血压及饮食限制。

  3月25日,李贵华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病房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身体状况逐渐好转,自己也偶然在病房内转悠一圈,活动一下身体。想起半年多时间的大起大落,李贵华恍若做梦。

  “如果不是政府,或许我早就死了。”李贵华言语间充满感激,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老天眷恋他这个家庭。

  希望

  25日上午,河南省直机关代表将3.8万元捐款送到了孙具玲手上,他们儿女的入学和在校生活、家庭低保、特别救助等方面,都已妥善解决。

  河南省红十字会还为李贵华特别设立了专用的捐款账户,并为其寻找肾源开展器官捐献。

  各级领导来慰问,很多不认识的人纷纷捐款捐物……孙具玲说,自己生活30多年,第一次接到那么多电话。

  采访中,孙具玲问记者,能不能在报纸上登个感谢信,没上过几天学的她,想不出华丽的辞藻,她说:“感谢各级政府对我们家的关心,如果没有政府就没有我们全家,我们全家感谢你们。”

  而孩子则说:“妈妈,你一定要把帮助我们的叔叔阿姨的地址留下,将来长大了我要亲自去谢谢他们。”

  事实上,李贵华并非见诸媒体的第一个幸运儿,在2009年2月,河北白血病患儿李瑞因家庭贫困无钱医治,正准备放弃治疗时偶遇在天津调研的温总理,总理指示将其送京治疗。其中温总理个人捐款1万元。

  作为患大病亟待救助的家庭,远不止李贵华一家,仅以白血病为例,一个不完全统计数据是,中国有400万白血病患者,并以每年3万到4万的速度增加。鲜有家庭可以承担高昂的治疗费用,他们有的通过求助媒体、社会,进行爱心募捐,有的家庭也曾试图向富翁、明星写信求助,希冀获得帮助,渡过大病难关。

  希望李贵华背后那些患有大病亟待救助的家庭,都能够看到希望,希望与李贵华有同样遭遇的人,都能重获新生。

  

  

  

( 作者: 郑州晚报记者 王战龙 王梓 图 编辑: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