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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责任:《著作权法》空白折射公权私权矛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7-11-15 01:54:09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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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高考语文I卷命题作文中使用漫画《摔了一跤》,未署名。9月,吉林省吉林市漫画家何平以该漫画作者身份起诉教育部考试中心侵权并要求赔偿。消息一出,立即受到漫画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漫画作品无署名地被用于高考试卷,这在国内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漫画家以教育部侵权之名告上法庭,还是第一次。

  11月8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高考试卷的特殊属性,此案引发了公权与私权之争。

  

  《摔了一跤》原作     高考作文配发的漫画

  

  漫画《摔了一跤》上了高考试卷

  高考后的一天,何平像往常一样,翻动着“中国漫画网”的网页。忽然,一张试卷在他眼前弹跳了出来。

  “当时我眼前一亮!”11月13日下午,何平告诉记者,那是一张2007年全国高考语文试卷,其命题作文中使用的漫画《摔了一跤》和自己曾经创作的同名漫画十分相似。他翻前翻后,“十分诧异”。

  何平,漫画家,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2005年年初,他创作漫画《摔了一跤》,当年3月5日发表在《讽刺与幽默》报上,后又在《漫画大王》杂志上发表,该漫画获得2005年《漫画大王》举办的“漫王杯”漫画比赛优秀奖。

  何平发现,2007年高考全国语文Ⅰ卷命题作文《摔了一跤》漫画,“除了文字内容和部分细节有所改动,在漫画构思、结构、很多细节上与我的漫画《摔了一跤》完全一样,因此系利用了我的漫画作品。有关方面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没有署名,也没有支付任何报酬。”

  该试卷2007年高考时在河南、陕西、广西等地使用。

  最初,何平在某论坛上发帖子,西安《华商报》一名记者与他取得联系并致电陕西教育部门,未得到丝毫回应。想来想去,何平拿起电话,向安国军求助。

  

  漫画作者状告教育部考试中心侵权

  安国军,河南许昌人,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常务理事,许昌某文化公司总经理。

  在接到何平电话之前,安国军刚刚挂了罗琪的电话。

  罗琪是江西的一名漫画家,其漫画《取之不尽》被广东省2007年高考语文试卷使用,试卷上署了罗琪的名字。但罗琪疑惑的是,并未有任何教育部门与他联系过。因高考试卷属于国家机密,高考前当然不可能与作者有任何联系。问题是,高考后也没有联系。于是罗琪也给安国军打电话,问怎么办。

  安国军建议,罗琪和何平分别致挂号信到广东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两个星期后,罗琪接到广东省教育厅的感谢电话,广东教育考试院于8月30日向罗琪颁发高考试卷采用漫画《取之不尽》的证书。

  而何平的信没有引起回应。何平又去了一封挂号信,仍没有回应。“作品被采用尽管是好事,但金子都贴别人脸上了!”何平曾这样愤怒地告诉媒体。

  9月,何平一纸诉状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告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著作权纠纷”为案由,要求考试中心道歉,并在一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支付稿酬和赔偿1万元。

  

  该案可能引出一系列连锁反应

  

  11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京华时报》报道,当日何平委托安国军和律师代理出庭,教育部考试中心委托律师代理出庭。法庭上,教育部考试中心代理律师认为,按《著作权法》,高考作为国家一项选拔人才的制度,允许适度地进入他人的合法权利。

  “刚开始,教育部根本不承认漫画作品是何平的。”11月13日,安国军告诉记者,后来在辩论中经过法官的提醒,对方才承认试卷上的漫画是使用原作品修改而成的,但只承认是借鉴了原作的构思,“只是使用了一部分的框架”。

  “双方最大的争议在于,这是一种怎样的行为,是简单的借鉴吗?”安国军称,按漫画行业的规矩,这“其实是一种抄袭行为”。

  11月8日,海淀区人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高考是一种公共事业,这可以,但也得征求对方的意见吧?”11月13日下午,何平以一口浓重的东北话告诉记者,官司已由安国军全权代理。

  安国军对结果“很难估计”。他分析说,教育部考试中心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在一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因为一旦它道歉,就承认了侵权,结果是多年来许多被高考试卷不署名采用的漫画和文章原作者都会找上门来。”

  “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在积极进行调解。这几天,我们一直在等待。”安国军通过郑州晚报公开消息,这场官司原告可以降低条件,只要教育部考试中心赔偿何平一元钱就可以了。

  11月13日下午与11月14日上午,记者先后两次致电教育部考试中心,希望能得到该中心的相关解释,但最终未能如愿。

  《著作权法》没有明确界定公权私权

 

  漫画作品《挖井》   

漫画作品《取之不尽》

   高考作文题目配发漫画的传统始于1983年。

  1983年的高考作文题目之一《挖井》中,教育部考试中心就基本上原封不动地使用了黑龙江漫画作者张新华的漫画作品《挖井》,当时就没有署作者名,之后也没有给张新华任何回复。

  广东漫画家庄锡龙在一篇回忆录中写道,他的漫画《截错了》被无署名用于1996年的高考试卷中,当年高考后他曾写信向教育部“讨个说法”。

  11月8日这场官司开庭审理,老漫画家张新华、庄锡龙等都赶到现场旁听。

  “没有经过作者的同意,就使用修改原作,这对权利人是一种伤害。这场官司本身是一件小事,但对中国动漫行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来说是一件大事。”河南省漫画家协会主席张国晓认为。

  由于高考试卷的特殊性,“11月8日开庭那天,争议的焦点在于,高考试卷是不是公权?公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私权?”11月14日上午,雷海强告诉记者。

  雷海强是北京博盟律师事务所律师,他认为高考虽然特殊,但同中考、小学考试具有相同的性质,“都事先不能将内容公开”,所以不能将高考看成是公权的角色。

  什么是公权?雷海强的解释是,公权就是公共权利,展开来说就是政府的行政权利,在特别的情况下,比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公安机关追逃犯,公权就可以限制私权。而私权是指国民、自然人、法人、企业在法律规定下享有的权利。“警察骑着自行车追逃犯时,就可以用公权来限制私权,征用公民的汽车。”雷海强说,这属于突发事件,但高考是经常发生的社会活动,教育部考试中心说为了“公共利益”就用公权侵犯私权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当庭,法官介绍国外确实有一些国家规定,试卷类采用漫画、文章可以不署名。但我国《著作权法》根本就没有这方面规定。”雷海强说,这在法律里尚属空白。

( 作者: 晚报记者牛亚皓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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